马文芳:批签发制度目前最大的漏洞,我认为是讲人治不讲法治。实践证明,食品药品总局用口号代替不了法,保障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应该依法保障人民的和企业的权利,要依法去按照去执行,必须按照法律规定55天内批复。有的药品有效期1年,有的药品有效期3年,如果你批复得太晚时间太长,可能药的效力就不好啦,达不到那个效力。再一个,执法随意太多,你把产品给他之后,又不说行,又不说不行,不闻也不问,时间拉得太长。所以咱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要把批复这个事放到基层局,或者放到省药监总局,或者放到什么协会,这样批的比较快,监督比较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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