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延长年春节休市至2月2日(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正常开市。详见下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一、延长年春节休市至2月2日(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正常开市。二、原定于年1月31日实施的业务,原则上顺延至2月3日实施;上市公司、发行人等另行公告的,按公告处理。三、上市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最晚披露日顺延至2月3日。四、原定于1月31日和2月3日上市及挂牌转让的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上市日及挂牌转让日分别顺延至2月3日、2月4日。五、为保证春节后交易的正常进行,原定于1月30日(星期四)进行的交易系统连通性测试推迟至年2月1日(星期六)9:15-12:00进行。六、有关清算交收事宜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安排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一、延长年春节休市至2月2日(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二、上市公司、发行人原定于年1月31日实施的业务,原则上顺延至2月3日实施;上市公司、发行人公告另有安排的,按公告处理。三、上市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最晚披露日顺延至2月3日。四、原定于1月31日和2月3日上市及挂牌转让的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上市日及挂牌转让日分别顺延至2月3日、2月4日。五、节假日期间清算交收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安排进行。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编辑: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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